新華社北京2月19日電(記者  陶俊潔、趙曉輝)沉寂半年的光大烏化療飲食龍事件在楊劍波狀告證監會之後再起波瀾。隨著法院正式受理訴狀,本已塵埃落定的處罰決定又一次回到公眾視野,“史上最大的罰單”重新接受各方考連烏龍事件繼續深入發酵。 
  回顧事件的來龍去脈,2013年8月16日上午11點05分08秒,滬指突然直線拉升100點,暴漲5%,2分汽車貸款鐘內成交額約78億元,造成了6年來最大的波動。
  滬指的暴漲租製冰機源於光大證券的誤操作--光大證券自營的策略交易系統包含訂單生成系統和訂單執行系統兩個部分,存在程序調用錯誤、額度控制失效等設計缺陷,並被連鎖觸發,導致生成巨量市價委托訂單,直接發送至上交所,累計申報買入234億元,實際成交72.7億元。
  根據事後監管層的調查和處罰認定,當光大證券發現誤操作後,相關人員不是第一時間披露信息,而是利用內幕信息反向操作,規避損新竹售屋失,將18.5億元股票轉化為ETF賣出,並賣空7130手股指期貨合約。
  光大證券在期現貨市場上的套利行為讓眾多跟風買入的無辜投資者受支票借款損。當天滬指瞬間暴漲逾5%後,45.7萬戶個人投資者跟風買入,買入金額330多億元;1613戶機構投資者跟風買入,買入金額65億元,推動早盤滬指3%以上的漲幅。但午後,滬指持續回落,並以0.64%的跌幅收盤,T+1的交易制度使這部分跟風入市的投資者損失慘重。
  2013年8月30日,證監會公佈了對光大異常交易事件的調查處理情況,此事件被定性為內幕交易與信息誤導、內控缺失。11月15日,證監會正式公佈《行政處罰決定書》,沒收光大證券ETF內幕交易違法所得1307萬餘元、股指期貨內幕交易違法所得7414萬餘元,並處以違法所得5倍的奉,上述兩項罰沒款共計5.23億元。光大證券時任公司總裁徐浩明、助理總裁楊赤忠、計劃財務部總經理沈詩光、策略投資部總經理楊劍波被給予警告、奉60萬元並終身禁入證券期貨市場的處罰。
  當事人之一的楊劍波在今年2月起訴中國證監會,請求法院撤銷其2013年11月1日做出的(2013)59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和同日做出的(2013)20號《市場禁入決定書》。上交所、中金所分別對此事做出回應。上交所稱,楊劍波關於上交所的說法有諸多不實之處。中金所有關部門負責人說,註意到有關當事人關於中金所的說法存在曲解和不實。
  目前,楊劍波訴中國證監會一案已獲北京市一中院受理。  (原標題:新聞背景:光大證券“8·16”烏龍事件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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